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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四试点放开IDC、CDN等业务外资股比限制

  

工信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的通告》指出,将在四个试点地区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等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这四个试点地区包括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在获批开展试点的地区,对于外资在这些业务中的持股比例将不再设限,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内容分发网络(CDN)、互联网接入服务(ISP)、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以及信息服务中信息发布平台和递送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网络出版、网络视听、互联网文化经营除外)、信息保护和处理服务业务等。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激发市场竞争和主体活力,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与全球共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红利。

同时,通告还提出将根据试点实施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地区范围。这表明工信部对于进一步开放电信领域,吸引外资进入持有积极态度,并可能在未来进一步扩大开放范围。

对于外资企业而言,这意味着他们将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中国的电信业务市场,分享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红利。然而,这也将带来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对于国内企业来说,需要不断提升自身实力,以应对来自外资企业的挑战。

总的来说,工信部这一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中国电信领域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同时也将促进全球电信市场的互联互通和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