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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作者: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大数据的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富平
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大数据的流通和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正式落户上海。实验室由上海贸易中心有限单元的数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中国联通集团、复旦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所,围绕国家战略大数据和数字经济的发展,关键共性技术,大数据产业,垂直治理系统进行数据流的应用技术,进行合作研究的标准和法律规范。
个人信息保护是大数据应用的前提,大数据实验室的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联合相关大数据产业组织下,反复论证“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形成,推动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建议。年月日,上海静安国际大数据论坛关闭专家会议,对草案进行了讨论定稿,在上海共识向公众发布的名称。
信息的价值在于它的使用
与进入网络,数据和智能化时代,大数据技术不仅带来了关于科学技术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但同时也带来了管理决策模式的转变。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而个人信息和个人数据则涉及到个人和识别个人的完整性,是使用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已成为个人信息和社会流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收集和使用的商业活动,政治活动,离不开个人信息的社会活动,并催生了一个特殊的数据采集、处理和其他数据服务。
个人信息属于个人,和法律必须给予有效的保护。为了获取和利用企业中的个人信息,企业应遵循世界公认的行为准则,即合法性、公正性和必要性原则。在遵循指导方针的前提下,在企业活动中为合法业务目的或合同目的收集客户或用户的个人信息是合法的商业惯例。超出行为规范之外,包括合同第三人(即流通),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泄露、泄露或不当使用、非法使用,甚至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应当予以禁止。在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来规范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促进个人信息的流通,同时保护个人的基本权利。
中国尚未建立民事和行政保护制度的个人信息,只有在《刑法修正案(七)“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侵权行为,重点打击非法提供战斗(包括销售)和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包括偷)行为,两个高发出“对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案件中适用的解释”的处理(版本号此处,在被称为《刑法》第条之后,进一步规定了更具体的个人信息侵权犯罪和量刑,厘清了刑罚是否适用边界,刑法的正确适用问题。毫无疑问,刑法的规定遏制了黑社会生产资料的猖獗,各种犯罪行为侵害了个人信息的使用,保护了个人的基本权利,维护在个人信息权利秩序的使用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实际情况下,许多个人信息的合法和非法的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明确,企业对个人信息的使用仍然在法律的模糊地带的面对。
,修订后的法律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将消费者信息保护作为业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年月日,《网络安全法》生效,个人信息被列入“网络信息安全”的保护范围,成为国家网络信息部门的监督、电信、公安等相关部门。